环卫工被撞身亡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上街调查

2017-03-26 10:49: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每半小时30次捡拾的正是你我丢弃的责任

  本版文/图记者 张培

  3月24日,在淄博中心城区鲁泰大道和世纪路路口以南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女环卫工被一轿车撞出二三十米远,经现场抢救无效身亡。惨剧的发生,再一次让市民将目光聚焦到环卫工的人身安全上。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时,两名环卫工正在中央护栏旁边清理地面上的玻璃碎片,结果轿车驶来,一名环卫工被撞飞身亡,另一名环卫工被剐蹭倒地受伤。

  玻璃碎片为什么会跑到路中间?又有多少人喜欢车窗抛物,将垃圾扔到路上?记者调查得知,为了清理路面垃圾,环卫工付出的不仅是半小时要弯腰30次的辛劳,还面临着可能会被迷糊的司机、疾驰的车辆撞飞的危险。

  回访车祸路段 车窗抛物频现

  3月25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24日发生事故的世纪路与鲁泰大道路口南路段,被肇事车撞坏的中央护栏已经全部更换,路面也被清理干净。记者看到西侧人行道上,有两名环卫工,她们在议论着24日下午发生的惨剧。说话间,环卫工张女士发现西侧机动车道上有一张废纸,她先向南北两侧张望,看到没有车辆驶来,急忙跑过去,捡起废纸,确定无车通过,她才返回人行道。

  张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前,被撞身亡的那名环卫工与另一名同事一起在路中间捡拾玻璃碎片,结果发生了惨剧。据张女士介绍,她每天7:00前到岗,8:00前必须将自己所负责的路段清扫完,每个人负责的卫生路段长度在300米左右,早晨清理完卫生,就要在路边值守。每隔半小时,就要对所负责的路段巡视一遍,只要有垃圾,他们就要赶紧清理干净。

  “那个车上有人扔了垃圾,我看见了!”张女士说,刚刚一辆黑色轿车沿世纪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此,副驾驶位上的人摇下车窗丢出一个纸团。遇到这种情况,张女士只能提醒自己尽快捡拾起来。她再次来到路中间捡起了纸团,此时她看到中央护栏底下有一枚烟头,她赶紧捡了起来。据她介绍,每天交通早高峰时段,车窗抛物、乱丢垃圾的情况最普遍,她虽然感到气愤,但只能默默承受,及时清理。

  旁边就是垃圾箱 个别市民仍乱丢垃圾

  记者来到淄博中心城区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西侧看到,这里过往车辆较多,路北侧是一家大型超市,附近设有公交站点,多名市民正在候车。大约5分钟后,公交车进站运送走一批乘客,地上出现了一些垃圾。负责该路段卫生的环卫工李师傅快步走了过来,用夹子将路面上的纸团、竹签和烟头捡起来,投入垃圾袋,不到1分钟的时间,他就捡了3个纸团、2根竹签和6枚烟头。

  该处公交站点往西约 3米设有一个垃圾箱,但基本上没有人往里投垃圾,不少等车的市民都是将手中的垃圾随意丢在地上。一名老年男子来到公交站点等车,他点燃一根烟,看到公交车来了,就把烟头扔在了地上,扬长而去。记者追上他,询问他为何乱扔垃圾,他称自己不是有意的,只是习惯了。此时,李师傅已将烟头捡了起来。

  记者注意到,现场有多名发放广告传单的业务员,他们往过路者手里塞广告,很多人看一眼后,就将传单揉成团扔在地上,一刮风,纸团就被吹到马路中间。红灯亮了,两侧的汽车都停了下来,李师傅快步跑到马路中间将地上的纸团一一捡起来。路边绿化带里有了新的垃圾,李师傅一次次弯腰,一次次将垃圾清理干净。记者粗略统计,在半小时内,李师傅至少弯腰30次去捡拾市民丢的垃圾。

  李师傅坦言,他今年63岁了,已经干了8年的环卫工,“苦点累点咱不怕,因为年龄大了,没什么技术,只能靠这把力气赚钱养家。”看到有人将垃圾丢在机动车道上,他每一次去捡拾,都感到纠结,因为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危险。

  驾车抽烟属违法 若被拍到将受罚

  记者从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了解到,驾车时车窗抛物是一种不文明交通行为,若因抛物导致他人或其他车辆受干扰或出现事故,将会担责。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若打手机、吸烟等,就属于《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中的第12250条,“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员处以扣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车窗抛物行为时有发生,但面临取证难、难举证的情况。杜绝这种现象,还是要靠广大市民养成良好习惯,长时间驾乘车辆可在车内配备车用垃圾袋,以免途中产生垃圾,随意丢弃。此外,大型渣土、泥浆类运输车辆要将所载物品封盖严密,以免货物散落到路面,给环卫工增加负担。

  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每年都会对环卫工进行多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每天的考勤点名时,各路段负责人都会叮嘱环卫工规范作业并注意交通安全。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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