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淄博春季教师资格认定21日开始网报

2017-03-21 14:42: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李红

  晚报讯 (记者李红)昨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市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3月21日开始网上申报。

  根据规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3月21日—3月2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申报。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类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考生先选择淄博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后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作为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考生直接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作为认定机构。

  3月30日至3月31日,申请人向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教科提交认定材料。材料审查和网报确认后,申请人按照各区县要求,赴指定医院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淄博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发证。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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