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月21日召开

2017-02-04 16:41:00 来源: 大众网-鲁中网 作者: 丁稳

2月4日,淄博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

淄博市政协主席郭利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2月4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刘蕾)2月4日,淄博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六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月21日在张店召开,会期5天。淄博市政协主席郭利民主持会议并讲话。淄博市政协副主席董学武、达建文、蒲绪章、李敏、王济众、徐培栋,秘书长李先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淄博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全文另发)及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推举郭利民同志为报告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推举徐培栋同志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草案)》。

  会上,郭利民就全面系统地总结好十一届市政协工作、认真做好淄博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要求。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2月4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1日在张店举行,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中共淄博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等相关事项。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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