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迎来重大利好

2017-01-20 10:09: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张亚军

  办过户手续之前就可申请房贷 不足时还能申请组合贷款

  晨报淄博1月19日讯(记者 张亚军 报道) 新年临近,对于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居民来说,又有不少好消息传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时,可在过户前即可申请,而且,公积金贷款不足时,还可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二手房买卖双方,体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便民性,自2017年1月5日起,对二手房贷款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调整是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主要在两个方面做出了调整。

  其一,在调整之前,二手房买卖必须要先进行二手房过户,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调整之后则变为,“职工购买二手房时,办理过户手续前,根据买卖双方正式网签合同(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其二,调整之后,二手房买卖可以申请组合贷款了。“职工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二手房所需资金的,可以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也就是说,除了公积金贷款的部分,不足以支付购买二手房所需资金的部分,办理商贷可以贷出来的话,可以采用二手房组合贷款。

  除此之外,已经过户的二手房贷款业务受理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31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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