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检察公布5起案件 1名乡科级正职干部贪污受贿被判刑

2017-01-18 17:13: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丁稳

  鲁中网淄博1月18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临淄区检察院公布了5 起案件,涉及贪污罪、受贿罪、盗窃罪、合同诈骗罪等。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立查并提起公诉的临淄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于晓兵(于小兵)(乡科级正职)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于晓兵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张凯涉嫌盗窃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凯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刘风国涉嫌盗窃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刘风国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路军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路军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王海龙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海龙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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