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布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

2017-01-18 17:02: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张琦

  淄博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中网淄博1月18日(记者 张琦)18日,记者在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淄博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5个,264人给予党纪处分;问责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24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党委,21人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还有102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记者了解,2016年,市纪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24个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业党委(党组)进行问责,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或通报批评,全市有21人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强化生态淄博建设监督问责,责任追究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次;着力纠正“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问责103人。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四风”问题顽固和变通变异新情况,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组织明察暗访组412个,检查单位3000余个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2起,处理14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人。

  2016年,全市共通报曝光“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161起、涉及204人;市纪委印发通报9期,通报典型案件46起,点名道姓通报50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5个,处理32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64人。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981件次,同比下降17.8%;立案1244件,同比增长46.2%;结案1268件,同比增长61.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3人,同比增长59.8%,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9人,乡科级干部232人,严肃查处了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原党支部书记禚元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原局长朱春鸣、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原主任姜文清等严重违纪问题。

  此外,2016年市纪委认真完成省委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4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20人。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袁菲菲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