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万元潜逃两年 齐都公安成功劝返一在逃诈骗犯

2017-01-14 11:26: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孙剑

  鲁中网淄博113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岳昊 赵田阳)2016年12月28日,山东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虎山派出所收到宁夏贺兰县公安局办案协作函,受其委托代为执行对一女性上网逃犯韩某的追捕工作。收到协作函后,虎山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积极劝返,犯罪嫌疑人韩某于12月30日到虎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当日移交宁夏警方。

  早在2014年,犯罪嫌疑人韩某在银川市贺兰县做生意失败,生活窘迫,而所租住的出租房马上就要到期,便冒充出租房户主在某网站发布了出租信息。当年12月份,韩某冒充户主与受害人签订了租房合同,收取房租及定金人民币共1万元,随后韩某便逃离贺兰县,返回其丈夫居住地淄博市临淄区。贺兰县公安局于2015年1月份将韩某列为网上追逃嫌疑人。

  收到协作函后,虎山派出所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工作,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韩某的公婆就住在所辖的胜利生活区。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没有直接上门,而是着便装对其公婆家四周的邻居进行了走访。经过走访,了解到韩某5岁的儿子就在虎山幼儿园就读。

  民警随之赶赴虎山幼儿园展开调查,从幼儿园老师口中得知韩某的儿子确在虎山幼儿园就读,但韩某的爱人已于12月25日为其儿子请了长假,除一手机号码外没有留下其他信息。重新梳理案情后,民警分析认为由于韩某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存在对其进行劝返的可能,于是将工作重点转而对准了劝说韩某的丈夫。确定工作方向后,办案民警联合宁夏警方迅速赶往胜利生活区韩某丈夫租住的出租房,民警向其详细解释了主动投案与继续在逃的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任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12月30日,犯罪嫌疑人韩某主动赶到虎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受害人1万元现金。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韩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虎山派出所于当日将此案移交宁夏警方处理。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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