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110接警90万余起 较2015年下降5.29%

2017-01-04 17:16:00 来源: 鲁中网 作者: 张琦

淄博市公安局召开2017年110宣传新闻通气会  

  鲁中网淄博1月4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胡云雷)4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2017年110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6年淄博市110共接到报警电话927485起,比2015年下降5.29%。其中,刑事警情19653起。

  据鲁中网记者了解,淄博市公安机关110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全年没有节假日。2016年夏季110日均接警量在2800起左右,冬季在2100起左右。据统计,2016年全市110共接到报警电话927485起,比2015年下降5.29%,其中有效警情269342起,占报警总量的29%,无效警情658143起,占报警总量的71%。在有效警情中,刑事警情19653起,治安警情108621起,交通警情95449起,社会联动1556起,其他警情44063(警情类别主要有群众求助、消防救援、群体性事件、举报线索、灾害事故、投诉监督、其他类别)。在无效警情中,无效报警247277起,呼入早释166797起,工作咨询123663起,重复报警102307起,骚扰16282起,系统测试1519起,处警反馈255起,其他处理类型43起。

  另悉,对于故意谎报警情或者拨打骚扰电话的,市公安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自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恶意骚扰110案件12起,打击处理(行政拘留)12人。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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