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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淄博12月29日讯(记者 丁稳 张琦 通讯员 巨荣俊 张灿)12月28日至29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陈思林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沙向东的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赵长琳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司继涛的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聂利民的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继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新的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赵长琳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秀峰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谭振民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永华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恒林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国建良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宗成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家玉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纪善明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宪堂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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