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里看病将可用医保报销 执业医护人员轮岗可获绩效工资倾斜

2016-12-27 14:20: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刘文思

  晨报淄博12月26日讯(记者 刘文思 报道) 长期以来,住进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却不能用医保报销成为制约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发展的最大瓶颈。近日,山东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困扰淄博医养结合的最大难题。

  根据《意见》规划,到2020年,随着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在保障措施方面,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众所周知,医养结合是国家倡导的重要养老模式,但住进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却不能报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发展。

  在今年6月份,淄博市政协到临淄区就“如何推进医养结合,提升我市健康养老水平”提案进行专题协商时,临淄区一负责人就曾指出,目前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现象,老人住院可用医保资金报销,但住进医养结合型养老院却不能报销,给老人个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医养结合型养老院的发展。而目前,青岛市在2012年在全国首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让医养结合这一设想在医保报销上成为现实,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青岛市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现在已扩大到农村),均应同时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这也就是说,根据《意见》,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困扰淄博医养结合的最大难题。

  不仅如此,《意见》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与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对待,统一执行我省相关标准,其在养老机构从事的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可计算入总工作量中,对所取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并执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对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给予适当倾斜。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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