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润发、齐都药业等经营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2016-12-09 17:31: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王镇

  大众网淄博12月9日讯(记者 王镇)今天,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淄博市2016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一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的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其中,淄博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泰客荣商场等皆因经营不合格产品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食品方面,淄博君浩商贸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拒不改正,张店区食药局依法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张店区盛世康城幼儿园食堂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张店区局依法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淄博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散装食品,受到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的处罚;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经营含有抗生素氟苯尼考的鸡蛋一案,临淄区局依法给予其罚款处罚;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泰客荣商场经营菌落总数超标的黑芝麻月饼,受到罚款处罚;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黄豆酱油,临淄区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此外,淄博高新区名尚银泰城羿晓餐厅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沂源县中庄中学经营被容器污染的食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木耳、淄博中房云景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等案件,均在通报之列。

  药品方面,张店区体育场街道金乔社区卫生服务站以非药品充当药品治疗疾病一案,张店区局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淄博亿心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第四分店销售劣药一案,张店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并处罚款;淄博环球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董家大药店销售劣药一案,张店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山东神奇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一案,高新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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