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食药监局约谈网络订餐平台淄博地区相关负责人

2016-11-29 13:09:00 来源: 淄博晚报 作者: 商萍萍

  晚报讯 (记者商萍萍)网上订餐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与食品安全隐患。昨日,张店食药监局约谈了“美团外卖”、“百度外卖”、“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淄博地区相关负责人。记者从此次约谈会上获悉,我市将严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将依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网络食品交易投诉增

  第三方平台应成消费者“眼睛”

  记者从张店区食药监局获悉,近来网络订餐等线上食品交易环节的投诉量呈上升态势,在市民投诉中又以原材料与实物不符占多数。比如标称虽为牛排,实际选用食材却为其他肉类等。

  第三方平台有责任有义务

  对上线商家进行审核监管

  区别于传统面对面的交易方式,在网络食品交易中,不仅买卖双方不见面,消费者连所要购买的食品实物都见不到,更别提食品使用的原材料、加工制作过程及后续包装配送过程了,这就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隐患的产生,而处在中间关键环节的第三方平台就需要充当起消费者的“眼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底线,是市民的健康线,无论如何不能触及。”张店区食药监局副局长阎梅英反复向参会的上述几家外卖平台淄博地区负责人强调。记者了解到,一旦线上商家所售食品出现安全问题,而第三方平台并未尽到审查监管的义务,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约谈会上,“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及“饿了么”三家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淄博地区负责人都表示,商家上线一般要通过2-3个步骤的审核,其中包括对其资质的审核、查看店铺地址及后厨,上传实际图片至平台等程序,再通过平台总部批准才能完成。对此,张店区食药监局表示,这是第三方平台的义务,同时平台有责任在商家上线后继续进行审查与监管。若平台上的商家销售不合格食品,那么该平台也就成了违法行为的“帮凶”。

  是否超范围经营、地址是否属实、成分是否标清、是否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证件有效期期限……在约谈会上,这些问题被反复提及。记者了解到,有些商家误以为有了备案号就可以经营,然而备案号不等于许可证。只有许可证上标注商家可销售某类别的食品,商家才可销售。如某店许可证注明是卖熟食热食的,便不能兼卖凉菜,然而平台上大部分商家都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不定期抽查

  严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2016年10月1日施行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将按照此办法进行查处,而第三方平台也有义务将备案号、批准文号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张店区食药监局今后将加强入网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到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落实,同时要求平台就审查商家资质、平台投诉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消费者赔偿制度等建立档案。每月以电子版、每半年以纸质形式将商家名录报送至食药监部门。同时鼓励第三方平台相应管理人员多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知识,鼓励平台自查上线商家,如家庭式“黑作坊”、“脏乱差”的黑店面等。

  记者梳理发现,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也提到,针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将分情况进行处罚,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最低5000元,最高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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