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两青年当"逃兵"被开罚单 系淄博首例

2016-11-29 10:47:00 来源: 鲁中网-鲁中晨报 作者:

  晨报淄博11月28日讯 ( 记者 张亚军 通讯员 李振游 门浩 报道)依法参军服役是每名适龄青年的应尽义务,然而,沂源县两名青年却采取消极对待、逃避训练等方式拒绝服兵役。他们在被部队做出退兵处理后,除受到4万多元经济处罚外,还会面临2年内不得升学,3年内不准被招聘或录用,3年内金融、出国、经商全部冻结的严厉惩处。而这也成为淄博市首例因拒服兵役被依法处罚的案例。

  这两名青年于2016年9月自愿报名参军,经体检政考合格后到部队服现役。入营后不久,两人就表现出思想消极、怕苦怕累、逃避训练等现象,并多次向连队递交离队申请。

  征兵办公室与街道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多次前往两人所在部队进行教育劝导,部队干部骨干也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工作,但两人仍拒绝继续留队服役,态度极其消极,在部队造成恶劣影响,所在部队依法规按拒服兵役退兵做出处理。

  两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构成应征公民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沂源县政府对这两名青年做以下处罚:按照2016年沂源县义务兵优待金3倍的标准(45744元)分别给予经济处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三年内全县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不得招聘和录用;三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两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三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年内银行系统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列入《沂源县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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