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等八大行为将遭严惩

2016-11-17 09:30:00    作者:刘英煜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明码标价 售楼盘 一套一标 房地产市场 房源
[提要]近年来,各级价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原标题:房产开发商“捂盘惜售”将被严惩 我省严查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等八大行为

  晨报淄博11月16日讯(记者 刘英煜 报道) 今天上午,记者从淄博价格监测网上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山东省启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不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八大行为将遭严惩。

  近年来,各级价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但在一些地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然存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予以配合。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的要求,直接抽查50家在售楼盘、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组织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其他在售楼盘、各自抽查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下列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市民如发现上述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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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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