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天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高青交警一小时迅速破案

2016-11-14 14:17:00    作者:孙剑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高青 肇事车辆 郭某 肇事司机 肇事逃逸
[提要]11月13日,高青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死逃逸案。高青交警接到报警后,在大雾天气的情况下迅速展开调查,仅用一小时便锁定了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

肇事司机指认事故现场

  

肇事车辆

  鲁中网淄博11月14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姚文浩)11月13日,高青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死逃逸案。高青交警接到报警后,在大雾天气的情况下迅速展开调查,仅用一小时便锁定了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

  11月13日上午7时许,高青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庆淄路五里庄路口处,有一行人躺在路边,身体受伤,可能是车祸所致,现场没有肇事车辆。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在路东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躺着一个中年男性,头部受伤严重,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散落着大量玻璃碎渣,现场没有看到肇事车辆。经初步勘察,民警判断这是一起肇事逃逸事故。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经进一步确认,该中年男子已经无生命体征。

  经初步勘查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案情上报给大队长。大队长高度重视,并要求办案民警分成两组,一组留在现场收集肇事车辆散落物,另一组立即返回大队调取事发地点附近卡口监控,尽快侦破此案。

  上午8时许,经对散落物及周围视频监控侦查对比,办案民警锁定了一辆鲁A牌照白色六轮货车。该车前部有明显撞击痕迹,且于早上经过案发现场,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调取了驾驶员郭某的联系方式,并传唤郭某至高青大队事故科。至此,案情取得重大突破。

  中午12时许,郭某来到高青大队事故科。在证据面前,郭某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原来,当日早上,郭某从章丘开车去滨州送货,经过案发现场时,因为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当郭某发现车辆前方有行人时,已经躲闪不及。事故发生后,郭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掉头返回了章丘。“当时雾太大了,就看见前边有个黑影,就撞上去了。我就一下子慌了,又往前走了二十多米,找了个开口掉头回去了。”

  由于事故发生时是早上5点30分左右,时间太早,并且路面雾气太大,直到早上7时左右,才有过路人发现躺在路上的伤者并报警。

  当天下午4时,郭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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