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筑日照计算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2016-11-05 10:57:00    作者: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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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采光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今天,记者从淄博市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计算的可操作性

  晨报淄博11月4日讯(记者 张楠通讯员 田张文迟占福 报道)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采光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今天,记者从淄博市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日照的计算,增强日照计算的可操作性,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住建部《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 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结合淄博市实际,并经市政府批准,淄博市规划局于近日印发《淄博市建筑日照计算管理规定》(2016版)。

  《规定》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今年新出台的《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自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使建筑日照的计算具有可操作性。另外,《规定》明确了淄博市各区县的经纬度参照点坐标。考虑淄博市纬度变化大的特点,在充分考虑群众采光权益的基础上,明确各区县的经纬度参照点坐标。

  另外,对被遮挡区域高差大等情况的日照建模等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中表明,根据遮挡建筑的阴影范围,被遮挡建筑需满足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选取遮挡建筑高度1.5倍(最大不超过150米)确定被遮挡建筑(场地)的计算范围。对日照计算成果有争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协议的方式解决,协商或协议不成的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认定。

  该《规定》目前已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3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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