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速交警:高速公路行车切勿占用"生命通道"

2016-11-03 17:34:00    作者:孙剑 王秋莹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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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也称“生命通道”,是在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执行紧急公务的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及民警、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违法驶入或在车道内停留。
高速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大众网淄博113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王秋莹)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也称“生命通道”,是在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执行紧急公务的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及民警、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违法驶入或在车道内停留。近日,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便查处了一起私家车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杨卫强、协警司伟祺、宋毫在S29滨莱高速巡逻至高青服务区附近时,发现一辆私家车停在应急车道上,驾驶员正坐在车里看手机。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驶离应急车道,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然而,驾驶员却拒绝接受处罚,声称自己着急用手机查资料才停在应急车道上,他认为应急车道就是处理紧急事件时停车的车道,而自己就是在处理紧急事件所以并无过错。

  随后,民警向其耐心解释:应急车道是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交通拥堵时,供执行抢险救援任务车辆通行的唯一“生命通道”,是车辆出现故障时按规定临时停放的车道。所谓“应急”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出险要救急,即救险之用;二是道路上的突发情况要救急,如车辆事故或者故障。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危害极大,会造成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危及生命安全,不仅耽误了现场施救工作的及时开展还加重道路拥堵程度。如果遇到个人有急事需要处理,可前往服务区停车处理。该驾驶员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解释说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积极配合民警处罚,并表示以后不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据了解,为了保证“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一直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作为整治重点。在路面日常巡逻管理中,执勤民警经常发现一些车辆和驾驶人并非因紧急情况而停车,有时是为了临时检查车辆,有时是因过度疲劳而临时休息或低速行驶。这部分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比较麻木,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形成了一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时,应急车道在紧急情况下被视为“生命线”,必须时刻保证其畅通。淄博高速交警支队通过在辖区增设跨线LED屏和大型宣传提示牌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并将进一步加强应急车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促进驾驶人良好出行习惯的养成,确保辖区绿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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