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合伙购买四百余克冰毒获重刑

2016-10-30 13:35:00    作者:李群   来源:淄博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冰毒;警方查获;刑拘
[提要]淄博3名男子合伙从外地购买冰毒,通过快递公司发送。一人负责出资,一人负责跟踪包裹,另一个人负责取货,结果取货时被警方查获并刑拘。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李群 通讯员闫晓)淄博3名男子合伙从外地购买冰毒,通过快递公司发送。一人负责出资,一人负责跟踪包裹,另一个人负责取货,结果取货时被警方查获并刑拘。记者昨日从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审理了这起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案件,三人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

  今年4月中旬,被告人周某、李某、宗某某合谋从四川购买冰毒,购买的冰毒通过某速递物流发送。4月底,被告人李某到快递公司取包裹时被当场抓获。经检查,在包裹内共有冰毒(甲基苯丙胺)10包,毛重510克,净重497.49克;麻古1包,毛重1克,净重0.46克。

  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李某、宗某某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李某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三名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毒品被当场查获未流向社会,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淄博高新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宗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袁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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