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交物业费我就不收供暖费 律师:不合法

2016-10-26 14:59:00    作者: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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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供暖交费进入倒计时阶段,张店名仕城A座和B座两栋高层住宅的部分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拒收供暖费。有业主表示,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收费过高。对此,物业公司表示,他们会尽快整改物业服务,但业主不交物业费,他们就不收供暖费。

  原标题:你不交物业费 我就不收供暖费 律师:冠球物业此举不合法 物业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捆绑收取

  晨报淄博10月25日讯(记者 张培 报道) 供暖交费进入倒计时阶段,张店名仕城A座和B座两栋高层住宅的部分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拒收供暖费。有业主表示,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收费过高。对此,物业公司表示,他们会尽快整改物业服务,但业主不交物业费,他们就不收供暖费。

  今天,名仕城A座的业主孙先生告诉记者,这里的2栋高层住宅,是去年开始交房的,目前整个楼房的相关设施还未完工,因此物业是前期物业,不能算提供正式的物业服务。今年入住业主逐渐增多,并将开始集中供暖,但第一年的供暖费需由物业代收。谁知物业竟以此为由,声称如果业主不交清所欠的物业费,就不收供暖费。

  “我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凭什么拒收供暖费?”孙先生坦言,自己拖欠了3个月的物业费,“现在物业费每平方米1.3元,这是按三星级标准上浮20%收的,太高了。”孙先生说,他已查过相关文件规定,像他们这里的情况,按前期物业计算,费用应比正式的物业收费标准低。

  记者查阅《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现,三星级物业对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为1.1元,其中相关规定指出,前期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具体收费标准可按不超过物业服务收费的70%确定。

  淄博冠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这两栋高层住宅楼的负责人高先生表示,他们公司是后来接管了该高层,当初交房时,业主们就与第一家物业公司签了合同,当初定的物业费价格就是每平方米1.3元,既然业主们认可了,就应该按该收费标准执行。“只要欠费的业主把今年9月30日之前所欠的费用交上,我们就收供暖费。”高先生说,目前还有六七十户业主拖欠物业费,至于部分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他们可以及时整改,但这不是业主欠费的理由。

  随后,记者从淄博市供热部门了解到,首次供暖的小区,第一次交供暖费都是由物业代收,一是可以摸底排查,确定小区入住率是否达到供暖标准;二是一旦入住率达不到,也能方便退款。

  山东润普律师事务所苏建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应当按政府部门颁布的物业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收费,物业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水电费、供暖费等)捆绑收取,物业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协商处理。

  名仕城这两栋高层住宅楼属紫园社区居委会管辖,目前居委会负责人艾先生答应对双方进行协调,力争妥善处理此事。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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