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老人咬警察 男子酒后滋事被刑事拘留

2016-10-25 14:01:00    作者:刘琳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民警 男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老人 咬伤
[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李露)日常生活中饮酒本无可厚非,但是有的男子酒后不但大闹广场舞队打伤了几名老人,还咬伤了前来处警的民警,昨日,这名男子被张店警方依法刑拘。

  10月18日,张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新村路某广场大闹广场舞队,还打伤了几名老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据群众反映,当晚19时许,他们像往常一样在广场上跳舞,不一会来了一名男子,嘴里有很大的酒味。他先是摇摇晃晃地在队伍里边跳了几下,最后索性到队伍前边开始乱跳乱闹。为了维持秩序,广场舞队长张大爷说了这名男子几句,没有想到该男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对着张大爷破口大骂,继而抓住张大爷的衣领把张大爷打倒在地。这时,一起跳舞的刘大爷赶紧过来拉架,该男子又冲着刘大爷开始发了飚,一阵殴打。舞队里的群众赶紧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民警要把这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结果该男子非但不配合,反而冲着民警破口大骂并直接躺在地上撒起了泼。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只能将其强制带离。在扶起男子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冲着一名民警的腿“下了口”,狠狠咬了一口,将民警咬伤。最终,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这名打完老人又撒泼咬警察的男子才被带上了警车。

  经讯问,该男子姓黄,34岁。据黄某交代,18日中午,黄某与朋友在一起饮酒,一开始小酌,后来畅饮,喝到最后“喝断片儿了”。对于自己的“疯狂”行为,黄某追悔莫及,并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因黄某酒后寻衅滋事打伤老人并且暴力抗拒民警执法将民警咬伤,目前,张店警方已经依法将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的黄某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