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抽检191批次生产环节食品 “餐中王”黄豆酱油不合格

2016-10-20 12:41:00    作者:王镇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今天,记者从淄博市食药局网站获悉,该局于7月份对全市范围内的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等18大类19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190批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由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中王”黄豆酱油经检验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信息

  大众网淄博10月20日讯(记者 王镇)今天,记者从淄博市食药局网站获悉,该局于7月份对全市范围内的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等18大类19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190批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由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中王”黄豆酱油经检验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的不合格项目:由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中王”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16-07-18)“氨基酸态氮”项目经检测低于要求值。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重要组成成分,其含量是区分酱油等级、质量的重要指标,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0g/100ml,即表明酱油为不合格产品。一般来说,特级、一级、二级、三级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分别为≥0.8、≥0.7、≥0.55、≥0.4g/100ml。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