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倒往异地卖 张店警方公布2起诈骗案

2016-09-27 16:42:00    作者:张琦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张店;租车;诈骗
[提要]前来租车,出示真实身份证、驾驶证,交完押金、租金,签好合同,装有GPS定位器的车子就被租走了。谁又曾想过这会是诈骗呢?据了解,近期,张店公安分局已接到多起此类报案。今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因租车合同被骗的2起案件。两个团伙分别租走的别克商务轿车和斯柯达轿车,在交完租金之后开走,开到异地卖掉后销赃。

  鲁中网淄博927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李露)前来租车,出示真实身份证、驾驶证,交完押金、租金,签好合同,装有GPS定位器的车子就被租走了。谁又曾想过这会是诈骗呢?据了解,近期,张店公安分局已接到多起此类报案。今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因租车合同被骗的2起案件。两个团伙分别租走的别克商务轿车和斯柯达轿车,在交完租金之后开走,开到异地卖掉后销赃。

  案件一:租车后遭变卖 张店警方奔赴云南千里追车

  在张店经营一家租赁公司的黄某怎么也没有想到,好好的签了五天合同,5000元租金和押金也如数交齐。没想到5天后,租赁人和车都像从人间消失一样没了踪影。

  20151014日一早,一名叫王某某的男子来到黄某所在的张店区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声称自己有个朋友要来淄博,想要租用一辆别克商务轿车。看到来了生意,黄某很高兴,在复印了对方的身份证之后,和对方签了租车合同,说好租金一天1000元,5天共5000元。

  男子一口答应下来,没讲价,黄某也没生疑。

  当天下午,王某如约到店里取车。黄某还通过“汽车租赁企业专用软件”查询,王某的身份证、驾驶证都是真实的。他自称将开车去青岛。

  每辆租赁车都装有GPS定位仪,黄某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清楚地看到车辆的行驶位置,第一天,这辆别克轿车到达青岛;第二天,到达青岛流亭机场;第三天,车子突然消失了。

  黄某给租车人打电话,可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最后索性关机了!

  “有人屏蔽了GPS!”201632日,一直没有联系上租赁人的受害人黄某无奈到张店公安分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经过分析,租赁人车辆在开走三天后随即破坏了GPS定位系统,很有可能是一个诈骗团伙。就在民警积极查找线索的同时,201638日,受害人黄某的手机上突然接到一条违章信息,而违章地址则是显示云南省景洪市。获取这条线索之后,张店公安分局民警火速赶赴云南,经过蹲点守候,仅用12个小时的时间,便锁定了嫌疑车辆正是黄某租赁出去的别克商务轿车,随后,民警对该车依法扣押。

  根据驾驶人的交代,车辆是从山东一名徐姓男子手中,以5.3万的价格购买。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张店警方于20165月至8月期间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徐某三人抓获。该车经淄博市张店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16.4万元人民币。

  经审讯,王某交代,因从事车辆抵押贷款项目,无钱归还并欠下50万元的债务,在无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隐瞒其租车是为了将车辆抵押贷款的事实,在张店区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签订租车协议,约定租期5天,在缴纳5000元租金和押金,办理完交车手续后,王某把车子开导了青岛流亭机场附近,交给了周某和徐某,后车子被辗转卖到了云南省景洪市。

  案件二:连续两日异地租车行骗淄博车辆被卖至唐山

  无独有偶,几乎就在同一个时间段,张店公安分局接到了另外一起租车诈骗案件。201612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隐瞒其租车是为了将车辆卖掉赚钱的事实,同淄博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租期3天,在交纳4840元押金和租金,办理完租车手续后,将该公司持有的斯柯达明锐牌轿车开走后逃之夭夭。

  接到报案后,民警根据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确定了陈某伙同杨某和张某利用租车诈骗的犯罪事实。据了解,陈某因诈骗罪已于2016130日被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千佛山派出所抓获并执行逮捕,现已起诉至法院。另外一名嫌疑人张某因诈骗罪已于2016325日被张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十一中队抓获并执行逮捕,现已起诉至法院。

  据了解,团伙成员的三人案发后在河北省唐山市卖掉,犯罪嫌疑人杨某分得赃款1.3万元人民币,该车经张店区物价认证中心鉴定价值73500元人民币。

  经公安机关深挖线索,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张某、陈某于2016126日,还以同样手段在山东省日照市,由杨某出面从日照某租车公司租赁一辆别克凯越轿车后,于当日将该车开至潍坊市卖掉,杨某分得账款5000元,该车价值53000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陈某均被抓获。

  采访中,张店公安分局民警称,在此类犯罪中,不法分子大多为闲散、无业的本地人员,为了取得租赁公司的信任,顺利租到车辆,会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给租赁公司,这样租赁公司在核对时便很难发现破绽,为其成功租车创造条件。

  为了增强租车行为的真实性,不法分子在签订汽车租赁协议时,会按协议要求先交付押金和租金,以消除租赁公司的疑虑。办案民警称,以上两起案件中,不法分子为了麻痹租赁公司,均在租车时按照约定交付了押金和租金。然而不法分子虽留下了真实的身份证明等信息,但是由于信息量太少,一旦出现问题,为租赁公司寻找租车人和车辆带来很大困难。。

  张店警方提醒各汽车租赁公司一定要把好租车人员审核关,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时,要严格依据合同法规定规范操作,对证件的真实性认真、严格审,一旦发现有使用假证的嫌疑,随时向公安机关查询确认;同时对前来租车人员要通过多方渠道调查租车人有无债务纠纷、有无赌博、吸毒史、社会信誉度如何等等,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即停止租赁汽车,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再就是查找本单位在出租汽车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对租车人信息、被租车辆信息、出租归还日期等内容进行实时、如实登记制表,这就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一证多租”、“逾期归还”、“拖欠租金”等线索。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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