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交警公开招募15名交通协警 9月29日开始报名

2016-09-21 15:14:00    作者:孙剑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淄川;协警;招募
[提要]为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工作人员的规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名交通协警。

  鲁中网淄博9月21日讯(记者 孙剑)为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工作人员的规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名交通协警。

  据了解,此次招募岗位职责为协助交通民警从事路面交通指挥疏导和交通违法查纠等工作,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30日8:30至12:00、13:30至16:00,报名地点为淄川交警大队办公楼三楼。

  符合条件的人员,《交通协警报名登记表》现场如实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本人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将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确定的招募计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淄博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由淄川交警大队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淄川交警大队管理。

  附:招募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

  4、大专以上学历;

  5、武警、部队复员人员,具有机动车(汽车)驾驶证人员优先招录;

  6、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8、语言表达准确,口齿清楚。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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