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一批规范地名公布 房镇范家村改名为"范家新村"

2016-09-19 16:33:00    作者:李乐天   来源: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张店;规范地名
[提要]今天,淄博市民政局发布了2016年第6期标准地名公告。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网站了解到,新一期标准地名公告多针对新区规划建设项目。
  鲁中网淄博9月19日讯(记者 李乐天)今天,淄博市民政局发布了2016年第6期标准地名公告。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网站了解到,新一期标准地名公告多针对新区规划建设项目。其中,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改建后,其标准地名改为“范家新村”。

  9月19日,淄博市民政局发布了新一期标准地名公告,其中包括:

  1.“创业大厦”:该大厦由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张店区北京路以西,华光路以南。大厦总占地面积803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782.1平方米,于2015年6月1日开工,预计于2016年12月31日竣工。

  2.“范家新村”:该住宅区由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村民委员会开发建设,位于张店区北京路以东,联通路以南。总占地面积8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2948平方米,共建设20层住宅楼6栋,24层住宅楼7栋。范家新村建设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2013年9月竣工。

  3.“金融大厦”:该大厦由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北京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总占地面积10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592平方米,建设商业办公楼1幢,地上24层,地下3层。大厦于2013年9月开工,于2016年5月竣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