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骑电动车过马路 与货车相撞抢救无效死亡

2016-09-18 15:33:00    作者:孙剑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女孩;马路;死亡
[提要]记者18日从高青县交警大队了解到,高青县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17岁女孩骑电动车左拐过马路时,与后方同向行驶的货车相撞,造成该17岁女孩受伤严重,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  

  大众网淄博918日讯(记者 孙剑)记者18日从高青县交警大队了解到,高青县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17岁女孩骑电动车左拐过马路时,与后方同向行驶的货车相撞,造成该17岁女孩受伤严重,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147点左右,高青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庆淄路庄家路口处,一辆货车与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货车头北尾南停在道路东侧,距车头几米远的地方倒着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左侧地上有部分血迹,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据货车驾驶员郭某描述,他早上从章丘运货前往滨州,行驶到庆淄路庄家路口处时,看到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也由南向北行驶,并在路口处左拐过马路,由于事发突然,郭某刹车不及,与电动车发生了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后经民警调查了解,电动车驾驶人庄某今年17岁,事故发生后送医抢救无效,已于当日死亡。目前,此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