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十四届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将于8月30日召开

2016-08-10 17:4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人大;会议
[提要]8月10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八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8月30日在淄博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
    大众网淄博8月10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张灿)8月10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八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8月30日在淄博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法亮、王树武、王树槐,秘书长刘秉敏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本次常委会的议题为:审议《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淄博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淄博市政府关于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淄博市政府关于《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淄博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情况和“七五”普法、“六五”依法治市规划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