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又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

2016-08-03 16:58:00    作者:孙剑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交警;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
[提要]记者近日从淄博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淄博市2016年第四批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名单公布,其中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犯罪被终生吊销驾驶证,另有2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驾驶证作废。

  大众网淄博8月3日讯(记者 孙剑)记者近日从淄博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淄博市2016年第四批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名单公布,其中有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犯罪被终生吊销驾驶证,另有2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驾驶证作废。

  据悉,淄博市8名驾驶员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两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

  另外,有35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5年;1人因醉酒后驾驶运营车,驾驶证被吊销10年;9人因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作废7人因实习期记满十二分驾驶证作废。

  附:驾驶证作废名单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何奇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