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态度不能差 收费项目须公示

2016-07-27 16:04: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服务态度;不能;收费;项目;公示
[提要]据悉,此次督查的内容包括上级下放、取消、冻结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情况。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沈刚 夏俊强)我市将专项督查住建系统各部门的行政效能,服务态度差、办理事项超时限、推萎扯皮、乱收费等都是督查重点。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全市住建系统行业服务意识,规范审批行为,解决“中梗阻”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行业形象,提升社会满意度,他们将从8月份起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文昌湖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张店区环卫局、张店区园林局、周村区环卫局、周村区园林局、桓台县建管局专项督查。
  据悉,此次督查的内容包括上级下放、取消、冻结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审批服务;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科室授权是否到位,保证审批事项在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办理,杜绝“体外循环”现象。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超时限审批、效率低下问题;是否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或继续设定或增加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是否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实现每个环节一人签字,提高审批效能;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实现推进网上审批;是否规定在窗口对是否落实并联审批制度,与各部门和单位配合联动,提高审批效能。
  审批收费项目必须要明确规定,并实行公示,严禁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和强制性收费;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情况;是否存在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的情况。接待服务对象服务用语规范,服务态度和蔼,表达清楚;审批工作人员能否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审批事项是否制定了服务手册和业务指南,并将办事服务指南、流程图、申请表示范文本、收费标准等进行告知及公示;是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上门服务、全程协办等措施;是否制定服务全市重大项目、支持工业强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是否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一线工作法”,积极协助重点项目企业和工业企业办理建设手续。相关审批事项材料是否已精简到位,办理时限是否已压缩,办理流程是否已简化等。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查工作将每半年督查一次,今年上半年督查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督查结果将通报给各区县党委、政府,并作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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