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不忘初衷 甘为基层百姓写春秋

2016-07-07 11:25: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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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他是一位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6年来,办理案件96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他爱岗敬业,竭诚为群众争取最大利益;他不忘初衷,勇于担当,不计报酬为弱势群体撑起“腰杆子”;他因工作出色,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平安淄博建设“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还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他就是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主任郑振奎。

郑振奎(右)在解答外来工何某法律咨询。

郑振奎(右)在解答外来工何某法律咨询

郑振奎与当事人陈某探讨案情

郑振奎与当事人陈某探讨案情

郑振奎在查阅案件资料

郑振奎在查阅案件资料

郑振奎在回访当事人闫某

郑振奎在回访当事人闫某

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光荣榜。

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光荣榜

  大众网淄博7月7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韩永勤)他是一位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6年来,办理案件96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他爱岗敬业,竭诚为群众争取最大利益;他不忘初衷,勇于担当,不计报酬为弱势群体撑起“腰杆子”;他因工作出色,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平安淄博建设“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还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他就是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主任郑振奎。

  不忘初衷 竭力为弱势群体争取最大利益

  2000年初,郑振奎发现淄博建筑市场存有很多混乱现象,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但他们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这些现象,郑振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他产生了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想法。在郑振奎的努力下,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前身为淄博张店新时代法律服务所)于2000年3月挂牌成立了。郑振奎也开始了一项崭新的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他希望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2007年腊月的一天,30多个农民工找到了郑振奎,希望能要回拖欠的工资款,回家和家人团圆。因农民工手上既无欠条,也没有工资条,面对这种情况,郑振奎找到某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反复讲明中央和各级政府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和主张,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公司有关负责人终于答应在腊月二十之前支付拖欠130多万的工资款。农民工们特别感激郑振奎,为他们要回工资,他们终于可以回家办年货。

  2009年,68岁的孟爱玲因房产纠纷案件多次上访,但上访一直未果。郑振奎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以房管局法律顾问的身份介入了该案。在知道到孟爱玲丈夫去世还不到一年,家里既要养活一个残障的女儿,又要支付保姆费的情况时,如何帮她争取最大的利益成为郑振奎思考的问题。随后,郑振奎查阅了各个卷宗和档案,确定该案是由于法院承办人员的工作失误,将该涉案房产转移到了他人名下,因该案已陷入了法律空挡,法院无法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加之该案审理已经终结,执行已经超过立案时效。如何将法院裁定的文书恢复到当事人和丈夫(已去世)名下,是郑振奎反复思考并致力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后,郑振奎多次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几名法官对该案进行探讨,最后确定由某法院以审判监督程序出具了法律文书,房子恢复到了孟爱玲的名下。由此,郑振奎为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像这样类似的案子,郑振奎不知办了多少件。每次有贫弱群体寻求法律帮助时,郑振奎总是尽心竭力,用自己的满腔热情,为他们化解一个个纠纷和难题,他用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在政府和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降低诉讼成本 主张“非诉”调处化解矛盾

  郑振奎出生在农村,从小就深知农村百姓的疾苦,更明白老百姓打官司的艰难。对此,郑振奎始终认为,能用非诉讼解决的纠纷案件就不要用诉讼的方式解决,这样既可降低经济成本,又能息诉止争,使问题得到解决。

  当事人刘向山与刘庆贤原是桓台县某村的一对好邻居,平时两家人经常互相串门,孩子们也经常在一起玩耍。自2003年因土地流转承包发生了矛盾纠纷后,两家一直处在争吵和埋怨中。不仅如此,双方还因为该案诉讼八年未结,耗费的财力已超出该案标的额的几倍。2012年,该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启动了申请再审程序,因双方当事人与郑振奎是本村人,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找郑振奎代理此案。郑振奎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两家人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建议双方调解此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郑振奎首先来到村委,要求对其案子进行调解处理,村委称,该案已调解多次无果,我们已无能为力再给予调解了。在碰了“钉子”后,郑振奎又来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详细说明其缘由和利害关系。在郑振奎的反复陈述下,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采纳了郑振奎的建议,最终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结案。持续了近10年的纠纷案件在郑振奎的努力下终于圆满化解,两家人也和好如初。

  2015年6月份,郑振奎回访两位当事人时,刘向山对郑振奎说:“案子调解的不错,现在我们两家人已和好如初了,太感谢你了!”

  情系百姓 为贫弱群体撑起“腰杆子”

  “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虽然不大,人员也不多,但他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从某种程度来讲更是一个关爱贫弱群体的窗口。我们必须用自己的一颗爱心、一颗善心、一颗耐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去对待他们。”十几年来,郑振奎一直这样要求自己,也教育全所的同志这样去做。

  在淄博开发光华法律服务所,抱着小孩的妇女、手拄拐杖的老人、不修边幅的民工,经常挤满房间。面对这些弱势群体,郑振奎总是满脸笑容接待每位当事人,把他们当作自己的长辈、兄弟姐妹。对每起案件,他都要详细询问缘由,并帮其找到解决方案。工作繁忙时,郑振奎经常顾不上吃饭,直到将当事人送走后,才回家吃上几口剩饭。

  此外,郑振奎还经常带领全所同志到农村大集和社区街道,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尤其对老年人,更是不厌其烦的为其解答他们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维权问题,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当遇到低保老年人的案件时,郑振奎总是慷慨解囊,为他们垫付诉讼费用,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近三年来,郑振奎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多件,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法律援助任务近两倍,为贫弱群体撑起了“腰杆子”。工作16年以来,郑振奎先后办理各类案件96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郑振奎,这个普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16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梦想,为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奔走,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而努力,他将继续用自己的满腔热血承担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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