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专项整治“霸王条款” 投诉电话公布

2016-06-14 13:52:00    作者:李妍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霸王条款;招呼;特价商品;自带酒水;徐海峰
[提要]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门在全市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投诉举报电话:12315;张店2779350,淄川5181585,博山4192856,周村6172609,临淄7311633,桓台8189417,沂源3241424,高青6962157,高新区3985315,文昌湖6881315。

  晚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徐海峰)“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本店货物只换不退”、“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在日常消费过程中,许多消费者都遇到过商家口头“招呼”或店堂张贴的这些条款,其实这些都是商家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门在全市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希望消费者在遇到“霸王条款”时可及时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张店2779350,淄川5181585,博山4192856,周村6172609,临淄7311633,桓台8189417,沂源3241424,高青6962157,高新区3985315,文昌湖6881315。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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