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6-12 09:14: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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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日,记者从桓台县纪委获悉,为进一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贪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桓台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大众网淄博6月12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桓台县纪委获悉,为进一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基层贪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桓台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桓台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副主任孙秀珍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3年,孙秀珍在担任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现金谋取利益。桓台县纪委给予孙秀珍开除党籍处分,桓台县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桓台县汽车维修管理所原所长刘贤海受贿问题。2011年至2014年,刘贤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购物卡及现金,谋取利益。桓台县纪委给予刘贤海开除党籍处分,桓台县政府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马桥镇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锋广等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9年至2014年,辛庄村以给群众发放旧房拆除补偿款名义从镇经管站申请提取旧房拆除专项资金,用于村老年公寓建设开支。事后,该村伪造旧房拆除补偿款领取人员签字,伪造补偿发放单据入账,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马桥镇党委给予时任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锋广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时任村会计孙广家、村物业办经理周广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起凤镇财政审计经管站原站长巩兰梅挪用公款问题。2012年11月,巩兰梅在担任起凤镇财政审计经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单位公款并转借给某公司使用赚取利息,从中谋利。桓台县纪委给予巩兰梅开除党籍处分,桓台县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索镇农业机械管理站原站长王洪发玩忽职守、贪污、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4年,王洪发在担任索镇农机站站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补贴对象审核不严,造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将由其个人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入索镇农机站账目报销,领取现金;非法收受某公司及个人所送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桓台县纪委给予王洪发开除党籍处分。

  果里镇龙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齐连海职务侵占问题。2006年至2014年,齐连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为自己和村委其他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将某公司支付龙南村委的部分“建筑管理费”非法占为己有。桓台县纪委给予齐连海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通报要求,桓台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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