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题环境司法保护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论坛举行

2016-05-28 18:15:00    作者:仇晶 张伟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司法;保护;论坛
[提要]5月2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在淄博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及有关部门、科研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与来自山东、河北、陕西、海南等8个省份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60余名检察官围绕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检察监督、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刑责治污与检察监督等主题进行了深层次探讨。

  

  5月2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在淄博举行。

  大众网淄博528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张伟)52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在淄博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及有关部门、科研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与来自山东、河北、陕西、海南等8个省份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60余名检察官围绕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检察监督、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刑责治污与检察监督等主题进行了深层次探讨。

  据了解,本次论坛由检察日报社和淄博市检察院主办,周村区检察院承办,旨在为强化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扎实服务绿色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5年以来,淄博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把生态淄博建设与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建设并列为着力推进的重大工作之一;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在这项重大工作中,检察机关并未置身于外,而是紧扣环境污染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环保执法检察监督为抓手,主动介入,探索规范环保执法和企业经营行为的创新型举措。其中,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主动联合滨州市邹平县检察院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难题,推动两地环保部门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快速反应协查机制”,督促环保执法部门对293家污染企业进行了取缔或者综合治理,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在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面的典型经验,这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回应群众关切,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当前,既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又要注重加强对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淄博市检察机关在这一关键节点举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无疑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淄博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此次论坛的举办,就是要通过强化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督促严格执法、规范用权,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地方经济发展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论坛上,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的万春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的杨宇冠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国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等十几位知名专家分别对淄博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方面的创新做法进行了点评,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周村监督模式”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介,并为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机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更科学合理地加快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理论支撑。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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