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村法庭:六年办案3000余件无信访无投诉

2016-05-18 14:42: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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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是沂源县第二处人民法庭,始建于1954年,距今已有62年历史。这个仅有12名工作人员的基层法庭,每年能办案650件左右,且连续6年无信访无投诉,先后获得全省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单位、淄博市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编者按:近年来,沂源县人民法院坚持科学的司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记宗旨、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创新有为,探索推出了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等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开创了公正司法新局面,在全省、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淄博市领导王浩、于海田、韩国祥分别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大众网--鲁中网特别推出“沂源人民法院”专栏,介绍沂源县人民法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一、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 

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

二、经过安检后,可进入鲁村法庭。

经过安检后,可进入鲁村法庭。

三、鲁村法庭法官坚持用“五笔账”为百姓进行风险评估。

鲁村法庭法官坚持用“五笔账”为百姓进行风险评估

四、鲁村法庭的诉讼风险评估室。

鲁村法庭的诉讼风险评估室

五、鲁村法庭庭审现场。

鲁村法庭庭审现场

六、鲁村法庭庭长赵晓莉与法官孟强到村中向村书记了解情况。 

鲁村法庭庭长赵晓莉与法官孟强到村中向村书记了解情况

  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是沂源县第二处人民法庭,始建于1954年,距今已有62年历史。这个仅有12名工作人员的基层法庭,每年能办案650件左右,且连续6年无信访无投诉,先后获得全省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单位、淄博市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这样一个远在小山村的基层法庭是如何做到的呢?5月11日,记者来到沂源县人民法院鲁村人民法庭,探访鲁村法庭背后的故事。

  六年办理3000多起案件 无一起信访、投诉

  鲁村法庭是省内海拔最高的法庭之一,地处沂源县城西部,下辖大张庄镇、鲁村镇、南鲁山镇三个镇,总面积为610.1平方公里,人口15.7万,204个行政村。鲁村人民法庭正式干警6人,聘用6人,每年办理案件650件左右,人均办理案件超过130起。自2010年办理的3000多起案件,却没有一起信访、投诉案件。

  针对山区群众居住分散、道路交通不便的特点,鲁村法庭在不设法庭的大张庄镇、南鲁山镇设立两处法官便民工作站、204个巡回办案点,并实行驻地集市工作制度,现场进行收案立案、法律咨询和开庭活动,确保实现“宁愿法官多跑腿,不让群众多走路”的目标要求。

  “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鲁村法庭实行即收即审即结模式,简化办案程序,实现导诉立案、pos机缴费、诉讼答辩,开庭调解、送达等程序一次性完成。”鲁村法庭庭长赵晓莉介绍说,83%的民事案件适用“短平快”程序解决,27.5%的涉诉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2010年以来,法庭民商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达到了70%以上,大大减少了信访、投诉的几率。该院近三年的涉诉信访总量下降了80%,且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信访案件。

  小案办成“和谐案” 化解纠纷群众信任高

  南鲁山镇芝芳村的唐某和王某(化名)是邻居,王某借用唐某北屋后墙作为南墙。唐某打算拆除北屋,这样王某家少了一面墙。于是,在唐某翻建房子期间,王某多次阻挠1施工,双方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唐某受到刑事处罚,王某多次到省里上访。2013年11月,王某以财产损害纠纷L起诉到法院,要求在唐某北屋后墙与自家南墙之间只能保留 10厘米,但唐某坚持保留 40 厘米,双方互不相让。

  接到这起案件后,赵晓莉并没有着急立案,而是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缓解他们的对立情绪。深入纠纷现场实地勘验争议房屋时,赵晓莉发现在王某的北屋后面有一块空闲地,属于村集体,赵晓莉立即找到镇、村两级组织,积极沟通协调,最终村委会同意将王某屋后的空闲地留出 1.5米归其使用,王某因此同意调整宽度,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化解。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法官主动深入纠纷现场,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勘验、开庭、调处,赢得群众的信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把小案办成‘和谐案’。”赵晓莉介绍,鲁村法庭法官们通过细心、耐心办理一件件小案,积累起群众的信任,村里群众有法律相关问题都会前来咨询。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南鲁山法官便民工作站共巡回审判案件140余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余次,化解非涉诉上访案件52起,组织大型宣传12次。大张庄便民工作站共开庭142次,化解矛盾90余起。(记者 丁稳 通讯员 王吉政 翟焕远)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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