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2016-05-17 16:43:00    作者:宋婷婷 许文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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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5月9日,淄博市高新区下发了《淄博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淄博高新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高新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大众网淄博5月17日讯 记者 宋婷婷 见习记者 许文 通讯员 徐浩 姜昊) 5月9日,淄博高新区下发了《淄博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淄博高新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高新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高新区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建立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餐饮具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还将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手段,信息化监管有实质性进展或创新突破,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

同时,高新区将对违规、违法者实施最严厉处罚措施。据悉,高新区将通过专项整治、严格执法、重典治乱等手段对本地突出问题、潜规则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主要处罚违法行为包括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私屠滥宰、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重点检查区域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供货商、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旅游景区、车站、医院及其周边等;重点检查品种包括肉及肉制品、水产品、果蔬、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五毛小食品、酱腌菜、散装食品等。高新区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加大力度,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严格查处。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确保问题食品及时依法处置,处置率达到100%,处罚和责任追究到位。同时,高新区公安机关明确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判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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