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通报四起腐败案例 一村书记贪污补偿款被开除党籍

2016-05-16 16:0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博山;腐败;贪污
[提要]今日,记者从廉政博山获悉,日前,博山区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池上镇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学明贪污“西气东输”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众网淄博516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记者从廉政博山获悉,日前,博山区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池上镇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学明贪污“西气东输”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博山区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池上镇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学明贪污“西气东输”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博山镇朱家庄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同违规领取车辆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山镇朱家庄东村村委委员尹青违规领取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山镇朱家庄东村两委成员、报账员丁慎淮违规领取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博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了群众利益,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但从近期查处的案例看,虚报冒领、套取私分粮食直补资金,骗取挪用、贪污侵占集体“三资”、土地征收补偿款,违规领取补贴补助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博山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戒,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服务群众。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到最基层。博山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1619号)要求,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各镇街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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