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车“抛锚”不能换 原是三包有规定

2016-03-08 15:09:00    作者:盛秦岭徐婷   来源:凤凰山东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三包 新车 4S店 消保 火花塞
[提要]近日,淄博市周村区消保委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经周村区消保委相关人员调查,王先生的购车情况确实不在整车退换货规定以内,经调解,4S店给王先生更换了新的火花塞,并给予了2000元的经济赔偿。

  近日,淄博市周村区消保委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新车还没开出4S店就出了问题,商家不给换,这车买的真窝火。”王先生提起买车的事,至今愤愤不平。近日,淄博市周村区消保委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今年2月初,王先生到某汽车4S店看车,“快过年了,4S店促销力度大,所以很心动”。王先生说。在销售员的推荐下,王先生看中了一款20多万的越野车,当场试驾了下,感觉很合心意,就打算购买。“销售员介绍可以办贷款,我一算也很合适,就定好了车,交了定金,约好过两天来办贷款手续。”王先生介绍。“想到过年能开上新车啦,心里很高兴,但不想提车时却怎么也打不着火啦。”王先生生气地说。经4S店人员检查,打不着火是因为新车的火花塞坏了。王先生提出换新车,但4S店却以火花塞不在汽车整车退换货规定以内,答复王先生只能更换火花塞。新车还没开就得换件,让王先生又急又气,他向周村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经周村区消保委相关人员调查,王先生的购车情况确实不在整车退换货规定以内,经调解,4S店给王先生更换了新的火花塞,并给予了2000元的经济赔偿。

  据该区消保委秘书长连传鹏介绍,汽车“三包”规定对退换货的条件做了明确界定,像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可由4S店进行维修,但不在退换货的范围之内。在此,他也提醒消费者,购车时,一定多试驾几次,或找专业人员认真检查把关,避免吃“哑巴亏”。 (周村区工商局/盛秦岭徐婷)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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