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 物价举报电话12358

2016-02-23 08:54:00    作者:附件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阶段学校 通知 教育收费 学期 住宿费
[提要]日前,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公布了12358物价举报电话。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2月22日讯(记者 孙晨)日前,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公布了12358物价举报电话。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通知》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可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普通宿舍70元/学期.生;公寓化管理(房间内带卫生间)宿舍200元/学期.生。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有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可收取学杂费、住宿费。职业高中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可收取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学杂费: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850元/学期.生,其他城市高中(含市级规范化学校)550元/学期.生,农村高中350元/学期.生。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阶段学校住宿费:不分学校类别,城市学校普通宿舍70元/学期.生;农村学校普通宿舍50元/学期.生;实行公寓化管理(房间内带卫生间)宿舍200元/学期.生。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可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普通宿舍500元/学年.生;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按照A、B、C、D四类划分,具体收费标准:A类600元/学年.生、B类800元/学年.生、C类1000元/学年.生、D类1200元/学年.生。实施收费前,学校应填写《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类别与收费标准统计表》和《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公示表》,按学校隶属关系报同级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具体政策按淄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淄价字〔2011〕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各阶段学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可以由学校提出统一规格由学生自备,不得强制统一采购、强行收费、收取押金。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

  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淄博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价字〔2011〕14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阶段学校。按照淄博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的通知》(淄价字〔2011〕8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考务费标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6元/科.生。考试科目: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

  普通高考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综合学科30元/生.科、其他文化课20元/生.科,全省统考美术专业测试费90元/生(省考院)。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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