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 一人因贩毒被判七年

2016-02-17 08:3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临淄;检察院;案件;贩毒;七年
[提要]日前,大众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情,一人因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七年并处罚金。

    大众网淄博217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大众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淄博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焦英波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经法院审理,焦英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2015129日,博山区院办理的王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51224日,博山区院依法对博山区博山镇南邢村村委会主任孙照亮依法提起公诉。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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