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降价方案是如何确定的 淄博人来看看

2015-12-08 13:55:00    作者:刘晓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供暖费 供暖期 方案选择 降价幅度 退费
[提要]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物价局详细介绍了降价方案最终确定的依据,并对市民关心的退费、延长供暖时间等问题一一作出解答。网络投票结果,参与网络投票的8794人中,赞成直接退费的占75%(共5788票),选择抵减明年供暖费的占25%(共2166票)。

  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物价局详细介绍了降价方案最终确定的依据,并对市民关心的退费、延长供暖时间等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本报记者 刘晓

  1、降价方案选择 近七成听证参加人同意降2元

  从现场无计名投票结果看,35名听证参加人(含经营者代表8人)中,参与投票的34人(一人发表完意见后缺席)。其中,赞成降低1元方案的16人(含经营者代表8人),占47%;赞成降低2元方案的18人,占53%。扣除经营者因素,近70%的听证参加人同意降低2元方案。从网络投票看,1.7万网民参与投票,赞成降低1元方案的占36%,赞成降低2元方案的占64%。

  市政府决定采纳多数市民的意见,供暖价格降低2元。

  2、退费方式 可自由选择直接退或抵明年费用

  听证会现场无记名投票,34名参与投票的听证参加人(含经营者代表8人)中,赞成直接退还的8人,赞成抵减下一年供暖费的24人(含经营者代表8人),赞成自愿选择的2人。扣除经营者参与因素,现场投票60%赞成抵减下一年供暖费。

  网络投票结果,参与网络投票的8794人中,赞成直接退费的占75%(共5788票),选择抵减明年供暖费的占25%(共2166票)。

  市政府决定退费方式完全尊重市民个人意愿,让市民个人自由选择退费方式。现已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预案,具体做好退费工作的落实。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正是热企工作最为紧张时期,总共涉及20多万用户,全部退费工作量较大,同时修改计费程序也需一定时间,且退费需要市民亲自持发票和相关证件前去办理,倡导广大市民理性选择退费方式,并对退费工作多给予理解和配合,最好是待明年交纳供暖费时进行抵减。

  3、利息计算 降价差额不计息

  由于利息问题涉及到缴款时间和计息利率等等,涉及到20多万户家庭,逐一甄别计息非常复杂。因此,关于降价差额计息问题意见没有采纳。

  4、降价幅度 降价后淄博暖价排全省第13位

  有的听证参加人认为这次听证方案降价幅度仍然偏小,要求供暖费至少降低3-5元。

  当前居民供暖价格客观上并不具备降价空间,热企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依靠财政补贴维持;且与省内其他地市同口径价格对比,淄博现行供暖价格属于全省较低方阵,降价2元后,淄博居民供暖价格水平排在全省第13位。

  5、供暖时间 遇极端天气会适当延长

  有的听证参加人要求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当延长供暖时间。

  淄博多年来一直要求供热单位,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供暖时间。今后如遇极端天气,也将灵活决定适当延长供暖时间。

  6.成本监审

  数据真实可靠

  欢迎调查核实

  此次听证会公布的所有成本监审数据,都是经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成本监审规定出具的,数据真实可靠。如有异议,市物价局愿意提供方便,欢迎进行调查核实。

  7.分户计量

  明年起公共建筑

  逐步实行分户计量

  分户计量,中央和省、市都已经有明确的政策。从2016年度起,物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探索从公共建筑供暖开始,逐步取消按照面积计量,推行两部制热价,实行分户计量。居民供暖分户计量工作也将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

  8.其他区县情况

  各区县将陆续

  出台降价方案

  这次中心城区供暖价格降低以后,其他区县是不是也要降低供暖价格?

  对此,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介绍,根据现行政府定价目录,区县供暖价格由各区县政府进行管理。关于其他区县供暖价格降低问题,市物价局在9月初启动中心城区降低供暖价格程序时,已经要求区县同时启动相关程序。据了解,区县物价部门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中心城区供暖降价方案出台后,各区县也将陆续出台降价方案。

  近日,临淄区物价局发布了降低居民供暖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布了两条方案: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套内面积24元/平方米下调为22.6元/平方米;供暖期延长到130天。方案二: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套内面积24元/平方米下调为21.6元/平方米。将于12月17日召开听证会。

  博山、沂源也将于本月召开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周村正在监审热企成本。其他区县也正在推进供暖价格调整。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