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百日会战”首次集中统一行动战果显著

2015-11-09 15:52:00    作者:边增雨 高文真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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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公安局开展秋冬治安“百日会战”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高青县公安局开展秋冬治安“百日会战”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

  大众网淄博119日讯(见习记者 边增雨 通讯员 高文真)114日至1151,高青县公安局开展秋冬治安“百日会战”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名,其中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8人,抓获上网逃犯2人,破获各类案件45起,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

  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据悉,此次行动中高青县公安局局长刘东吉、政委李四海深入行动一线督导工作,其他党委成员也按照各自分工到参战单位参加的集中行动。114日,高青县公安局专门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集中统一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刘东吉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并把目标分解到了各警种、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领导、人员、措施、效果的四到位。

  114日晚,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曲卫东到高青县公安局深入行动一线督导集中统一行动,各参战单位进一步细化本战线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高青县公安局党委成员深入一线、带警作战,亲自组织、亲自调度、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集中统一行动的深入开展。

  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

  据了解,为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高青县公安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以“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整治一批治安突出问题,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清查行业场所、涉枪涉爆单位、出租房屋、要害单位为重点开展集中行动。组织民警对治安、消防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场所,一律限期整改完毕。

  期间,检查车站3处,出租房屋64处,建筑工地13处,旅馆40家,洗浴中心5家,网吧16家,歌舞厅8家,二手手机市场12处,机动车交易市场2家,废旧物品收购站20家,客运车辆16辆,消防重点单位21家。

  多警联动 全面围剿

  此次行动,高青县公安局打破警种界限,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模式,启动联勤指挥机制,各警种、部门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利用重要路段科学设置惠青黄河大桥、高淄路收费站2处治安卡点,合理部署警力负责街面巡控,不断提升现行犯罪抓获率。

  行动中,高青县公安局组成11个抓捕小组,利用午休和晚饭前,逃犯可能在家的时间,对辖区内的上逃犯开展抓捕工作,并对逃犯家属做规劝自首工作。114,木李派出所民警将上网逃犯娜某、岩某抓获。经查,2015521,娜某(化名娜红)伙同岩某窜至河南省汝南县常兴乡小亮寺村以结婚为名,诈骗该村村民刘某伟现金68000元。

  同时,高青县公安局各参战单位坚持公开巡逻与秘密侦查相结合,打击现行与定点搜捕相结合,设卡盘查与伏击守候相结合,及时发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419许,田镇派出所民警通过集中行动在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芦湖商城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战。经查,201518112,周某战伙同他人在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石坡庄租赁房屋、购置麻将机,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取提成,非法获利达1.5万余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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