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十三五期间将启动民航机场建设

2015-11-07 10:40:00    作者:董振霞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十三五 普通消防站 我市 民航机场 机场建设
[提要]我市十三五期间将启动民航机场建设。规划针对现状调研中发现的消防车通道的问题,要求清除城市消防车通道路障,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的救援时间;对危险品运输做到定时、定点、定线。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刘一波 秦立斌)我市十三五期间将启动民航机场建设。昨天记者从淄博市规划局获悉,日前,我市组织召开《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20)》专家评审会。报悉,至规划期末,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将共有特勤消防站4处、一级普通消防站30处、二级普通消防站4处、小型站8处、战勤保障消防站1处。规划认为,淄博市拟于“十三五”时期启动民航机场建设,因此规划建议将航空消防站规划一并考虑到该机场建设计划中;规划建议对于高层建筑集中的区域单独编制停机坪的布点规划。

  高层建筑集中区域单独编制停机坪

  据介绍,本次规划包括张店城区(含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周村城区、临淄城区,面积约为321平方公里。规划的消防设施分为三大类,包括陆上消防站、航空消防设施和其他消防设施。陆上消防站包括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至规划期末,城市规划区内共有特勤消防站4处、一级普通消防站30处、二级普通消防站4处、小型站8处、战勤保障消防站1处(规划区外规划战勤保障区1处)。航空消防设施包括航空消防站和消防直升机临时起降点。淄博市拟于“十三五”时期启动民航机场建设,规划建议将航空消防站规划一并考虑到该机场建设计划中;规划建议对于高层建筑集中的区域单独编制停机坪的布点规划。

  其他消防设施包括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培训基地。至规划期末,城市规划区内共有消防调度指挥中心1处,消防训练培训中心1处(规划区外规划消防训练培训基地1处)。

  城市消防车通道需清路障保畅通

  规划建议,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应按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的要求,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及影响范围、建筑耐火等级低或灭火救援条件差的建筑密集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下空间等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规划管制措施。规划对消防供水管网布置形式、消防水池或取水码头、消火栓以及消防水鹤设置原则提出规划布置要求。至规划期末共建设消防水池或取水码头46处、消火栓8085个、消防水鹤13处。

  规划针对现状调研中发现的消防车通道的问题,要求清除城市消防车通道路障,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的救援时间;对危险品运输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运输通道建议由各城区的外围道路组成。

  规划全市建立“应急保障指挥机制”

  为尽可能的减小特大或区域性火灾发生所带来的危害,规划设立防火隔离带和防灾避难场地。防火隔离带可利用道路、广场、水域等进行设置;城市防灾避难场地可结合道路、广场、运动场、绿地、公园、居住区公共场地等开敞空间进行设置,城市防灾避难场地应根据城市综合防灾的要求进行设置,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人为灾害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各种灾害事故呈现出突发性、多发性、连锁性、扩展性、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规划考虑建立和完善政府应急救援机制。规划全市建立应急保障指挥机制,建立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把公安、消防、武警、驻军、交通、燃气、化工、卫生、环保、通信等有救援能力的单位纳入抢险救援应急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抢险救援工作中的任务和协调配合,确定抢险救援响应机制、启动形式、组织原则和通信指挥方法,做到有备而来。针对消防部门,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救援效能,突出抢险救援训练的针对性,提高消防官兵的处置能力。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除公安消防队以外,规划考虑建立其他包括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以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及社会救援工作,形成淄博市社会“大消防”格局。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