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户籍问题 所长答疑

2014-02-26 11:54:00    作者:仇晶   来源:淄博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网友提问;所长在线
[提要]25日,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永安派出所所长楚云中做客淄博大众网“所长在线”栏目,在线解答网友提问。在网友提出的众多问题中,近三成问题是关于户籍的疑问,“怎么给孩子改名?”“户口迁移怎样办理?”“结婚后户籍应该落在哪里?”……楚云中所长对这些疑问进行了一一解答。

  大众网淄博2月26日讯(记者 仇晶)25日,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永安派出所所长楚云中做客淄博大众网“所长在线”栏目,在线解答网友提问。在网友提出的众多问题中,近三成问题是关于户籍的疑问,“怎么给孩子改名?”“户口迁移怎样办理?”“结婚后户籍应该落在哪里?”……楚云中所长对这些疑问进行了一一解答。

   孩子6岁了,想在孩子上学前给孩子改个名,需要什么手续吗去派出所,麻烦所长给解释一下。”25日上午9时39分,网友“闲话聊斋”在淄博大众网论坛上发帖询问。“您好!需要孩子父母提供更名申请书、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递交更名手续。公民变更姓名,原则上只允许变更一次。访谈结束后,楚云中所长就立刻对“闲话聊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根据网友的提问,记者发现“外地户口如何落户淄博”是许多网友关心的问题。“我是济宁户口十岁来到淄博生活但是一直没办户口现在想落户淄博有什么条件吗”论坛网友“英雄254”提问。针对这一疑问,楚云中所长答复说:“如果在周村有住房,提供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住房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这位网友可以办理市外购房迁入。

      对于网友“菁唯”提出的婚后户籍如何落户的问题,楚云中所长也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根据现行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实际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如果市民的房屋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的购房发票、门牌证,将户口迁入房产房屋所在地;如果新房不具备迁户条件,可以先暂时保留在父母名下,将小孩落此户口中,待具备迁户条件后将户口迁走。

  楚云中表示,参加此次“所长在线”线上解答网友疑问仅仅是一个开端,今后永安派出所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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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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