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3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每人每月75元

2014-05-22 08:24:00    作者:王海红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基础养老金 参保 老年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资金
[提要]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自2014年5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75元,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2日电(王海红)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自2014年5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75元,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这是山东省第3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20元。

  据统计,2013年底全省参保居民中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1315万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提高10元,省以下财政今年增加支出10.5亿元。目前,省财政已提前拨付省级补助资金6.3亿元,支持各地及时落实提标政策。(完)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