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爱花,不算偷”周村一男子偷花被拘留十天

2020-11-02 15:56: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付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付蔷 通讯员 苏光迎 于德忠 淄博报道

  今年以来,周村区王村派出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破小案、办小事”,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0月29日,王村派出所成功破获辖区一起盗窃花卉案件。

  10月26日,王村镇村民毕某某打110报称:放在酒店门口的一棵桂花树被人盗走。接警后,王村派出所迅速启动“小案侦防”机制,会同刑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展开侦察,通过研判,确定违法嫌疑人为在王村打工的齐某某。当民警找齐某某了解情况时,齐某某声称:自己是喜欢桂花,拿到家去照顾,这不算偷。后经民警不懈规劝,齐某某于10月29日到王村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10月26日凌晨5时许,窜至酒店门口盗窃桂花树的违法事实。到案后,经民警继续深挖,齐某某又交代了10月19日凌晨,窜至王村人民广场北一轮胎店,盗窃一棵桂花树的违法事实。

  后经民警做其思想工作,齐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主动赔偿了两名被害人损失。但盗窃的行为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当日,齐某某因盗窃被周村公安分局处以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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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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