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驾营运货车 驾证吊销被拘留15日

2017-02-16 14:49:00 来源: 大众网淄博频道 作者: 孙剑

  大众网淄博2月16日讯(记者 孙剑 通讯员 吴小墨)原以为饮酒后第二天开车上路不算违法,没想到隔夜酒没醒还是构成酒后驾驶。2月14日,山东省阳谷县的驾驶员李某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货车,被周村交警查纠,依法吊销驾驶证,并被行政拘留。

  2月14日8点左右,李某某驾驶一辆鲁PG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顺周村区西外环由北向南行驶到309国道西外环路口时,被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李某某交代,他持有B2E驾驶证,自考取车辆驾驶证后,一直从事车辆运输工作,并持有经营性道路货运运输证。13日晚,李某某和以前的三个同事一起聚会,席间喝了2两多白酒和2瓶啤酒,一直到晚上9点半才结束。李某某在14日凌晨4点多,饭也没有吃就驾驶鲁PG2***号货车从聊城到淄博市淄川区送货,途径周村时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获。本以为经过一宿休息醒酒后不会违法,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到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酒驾标准。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李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李某某为此失去工作,后悔不已。

  周村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营运性货车是对交通安全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对这种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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