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规范全区各类执法证件

2020-05-14 17:27: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韩雨欣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5月14日讯 近日,为加强全区执法证件管理,张店区司法局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持有的国务院部委及省直部门制发的执法证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备案。

  张店区司法局根据不同情形对全区各类证件分别进行了处理:对已经超过有效期的36件,要求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证件,要求持证的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申办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对符合规定的6个单位、358件执法证件进行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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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就执法证件的使用,张店区司法局对全区各执法机关提出以下要求:在各类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须按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其中,持有山东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但实体执法证件未核发的执法人员,需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电子执法证件,行政相对人可以扫描电子行政执法证件上的二维码当场进行在线查询;要严格遵守《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重大执法决定要经法制审核,并对执法结果进行公示,推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韩雨欣)

初审编辑:李玉梅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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