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

2022-09-16 18:57: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滕腾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滕腾 徐子媛 通讯员 周宝国 淄博报道

  “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是淄博市全域公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任务落地落实,有效提升城市品质活力,打造身边的绿色园林景观。淄川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七项措施推进认定工作开展,助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走深走实。

  下发认定通知。根据淄博市全域公园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市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的通知》的下发,拉开了全市开展认定工作的序幕。淄川区出台了《“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放至各镇办、开发区,同时组织全区范围认定工作培训交底。

  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全面部署淄川区市级、区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和实施步骤。

  做好分级认定。首先,做好市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在市级认定基础上,制定《淄川区区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标准》,指导区级认定工作的开展,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其次,成立区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评审小组,对区级认定工作进行现场审核。

  发挥部门联动。结合区综合执法局成立“全民城管”的工作专班,“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专班,由执法局和园林公园中心共同开展工作。专班按照认定工作标准,全面指导全区认定工作的开展。工作中发挥园林部门技术优势,在绿化方面给予技术指导,发挥各单位(小区、村庄)主观能动性,推进公园式(园林式)认定工作进一步实施。

  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公园式(园林式)单位认定工作的检查考核,将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办、开发区全域公园建设管理考核成绩,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整体进度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激发广大群众绿化环境、美化生活的热情,为认定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

  加强协调沟通。深刻领会“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全区各镇办、开发区以及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强化社会各界对认定工作的认识和开展。今年,淄川区共有137个单位(小区、村庄)申报市、区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的认定。

  淄川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将继续强化措施、精准发力,积极做好“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创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初审编辑:滕腾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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