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2 10:5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5月12日讯 近年来,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16年5月开始,淄川区食药监局龙泉食药监所按照上级安排和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在辖区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
二是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以会议、讲座、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进行保健食品宣传、销售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以免费体验、免费体检或其它方式吸引消费者进行保健食品销售的健康家园、生活馆、理疗馆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对外承接会议业务和场地出租的宾馆、酒店、社区服务中心、餐饮服务场所等可能进行非法会销的场所;历年来消费者投诉较多、社会反映强烈,涉嫌违法违规宣传的企业和产品。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会销组织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要求持证企业在活动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检查企业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所经营保健食品的来源及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检查经营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保健食品名称、保健功能、功效成分、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批准文号等是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有无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宜人群、减少不适宜人群的;经营进口保健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是否载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是否含有虚假、夸大或欺骗性文字、图形或符号;检查现场保健食品宣传广告等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内容是否与获批内容一致;现场宣传、传单、海报、视频是否出现变更或篡改广告内容,虚构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夸大功能范围、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是否有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专家、医务人员、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行为;督促场地出租方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四是明确法律依据。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予以处罚。
五是明确此次专项检查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康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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