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淄博市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荣获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突出单位

2024-01-02 15:0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齐春菊

  大众网记者 李强 齐春菊 通讯员 李宁宁 淄博报道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第二批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突出单位和法治宣传基地名单,淄博市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市唯一,与其他地市24家单位一同获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突出单位殊荣,这是沂源县自然资源局继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后又一次被省厅表彰。同时,鲁阳小学青少年自然资源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基地,目前,沂源县有两处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基地。

  近年来,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双基”法治建设要求,全面开展“法润自然”品牌创建,自然资源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把方向,建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配强法规科,成立“法润自然”普法志愿服务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到位,普法经费保障有力,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措施,抓活动,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沂源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精准普法、主题普法、案例普法、多媒体普法等形式,针对不同群体需求,结合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到位,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守正创新,在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上下大力气做文章。推行“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对违反土地、矿产、林业、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以示警示;对履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得力的单位,以红榜方式予以激励,目前,“红黑榜”已经发布12期,受到部领导和外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关注;“普法跟着项目走”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对14处项目、6处非法开采现场打造普法宣传和警示标语130余块,这一普法形式在《中国自然资源报》等国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推广;佳立普法崭露头角,由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孙佳、左一立组成的“佳立普法”,利用抖音号进行直播,把身边事、身边案拍成普法小视频进行普法宣传,释放出大能量;“网红”书记喊话有特色,“网红”书记马春霞作为自然资源咨询员,通过大喇叭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直白的语言和泼辣的表达,成为“大喇叭”硬核女书记,火遍网络,目前已喊话自然资源法律法规8期;普法作品成果丰硕,自编自导制作“法润自然”普法短视频6部、动漫视频2期。其中,一部视频获得全省微电影大赛优秀奖,两篇普法宣传文章获得全省“自然资源好新闻”优秀奖和贡献奖,打造“法润自然”“厚德含弘”直播间,直播24次,利用多媒体等发布普法宣传信息300余次,两次登上山东广播电台“法润自然·绿水青山”栏目,可谓浓墨重彩绘新貌,普法美景次第开。

  抓队伍,重培训,强化咨询员素质。沂源县将村级田山长、林长、网格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人员纳入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组建了一支由467名自然资源咨询员组成的基层自然资源工作普法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组建“法润自然”普法志愿服务队,45名咨询员成为志愿者,重点服务省市县重点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乡村振兴、民生等项目,向企业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全程帮包项目,办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土地征收等业务,在服务中擦亮“法润自然”品牌,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目前,已对接项目70余个,化解难点、堵点问题30多个,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保驾护航。

  富载体,创特色,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对左家峪村普法基地进行改造提升,全面诠释“法润自然”的普法理念,获得省厅颁发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基地”称号;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法治工作室一处,为群众涉不动产疑难杂症提供“专家”服务;在涝坡村建成“远来近悦· 法润自然”普法基地一处,把枯燥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用墙绘和通俗的语言表述,老少皆宜,浅显易懂;充分发挥鲁阳小学青少年自然资源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评选“学法明星”,结合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校园宣传活动;在县城六点水公园新建一处“法润自然”主题普法公园,使更多的群众受到了宣传教育,扩大了影响范围,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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