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督查助发展 提效争先创一流——淄博市沂源县探索推行“四增一减”督查工作法

2023-12-08 14:5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齐春菊

  大众网记者 李强 齐春菊 通讯员 徐志国 淄博报道

  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赶超跨越的目标蓝图、提效争先的工作要求,淄博市沂源县政府办公室立足政务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推行“四增一减”督查工作法,实现由电话式督查向实地式督导、问题式督查向帮扶式督查“两个转变”,有效发挥了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器”作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烧烤行业规范经营等专项督查42次、实地督查31次,办理县领导批示件242件、上级督办事项34件,确保了各项任务快落实、高质量、见成效。

  围绕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及“三重”项目推进落实,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把牢“要点”,县政府督查室作为常驻列席单位,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工作会议,锚定工作要点,跟进督导落实,切实解决“有安排不落实或落实慢”问题。找准“堵点”,加强与县政府市民投诉中心沟通对接、同频共振,对群众关注度高、诉求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立项督查。比如,针对市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欠薪方面的296件投诉进行了督办,均限时办结,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扭住“重点”,建立全县“三重”项目周调度机制,梳理全县重点工作196项,按时间节点将调度进展情况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无进展或未按时限推进事项,纳入重点督查清单并跟进督查,建立定向聚力、重点介入的“大督查”工作体系。

  克服“一交了之”“蜻蜓点水式督查”的惰性思维,深度介入督查事项,全面分析堵点制约问题,提高督查事项办理效能。综合分析“共性”问题,建立周总结、月分析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每月组织召开督查事项分析会,梳理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把握问题规律性。重点剖析“个性”问题,对问题突出、推进缓慢的堵点事项,与责任单位共同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分析,理顺问题前因后果、矛盾制约,抓住问题“牛鼻子”,找准问题“主攻点”。比如,山东彬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肌氨酸钠及衍生产品项目连续两周无新进展,经与项目负责人、开发区负责人共同分析,堵点在于项目区内高压线杆迁移问题,通过呈报县领导协调,按期完成高压线杆迁移,项目顺利推进。深入解析“机制”问题,总结分析普遍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的处置过程,建立健全制度性督导机制,出台《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提效的长效机制。

  坚持“督在关键处、查在实效上”,立足政府督查岗位优势,充分发挥“调节阀”作用。细研深究“定路径”,面对部分专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建立“督查室+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协调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因不熟悉专业知识导致的督导不深、成效不明显问题。比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时,提前与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专家确定督查重点及督查方式,联合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指向精准、清仓见底。集体会商“定责任”,面对部分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的“临界”问题,建立“督查室沟通+编办认定+县领导开会协调”等层进式协调机制,通过列职责、摆文件,确定牵头部门;情况复杂无法厘清的,指定相关部门靠前一步,主动认领,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现场研判“定时限”,面对一些推进慢、持续督办无进展的项目,建立“项目施工方+责任部门+相关镇街”现场联合研判机制,明确制约因素,限期整改解决。比如,针对部分重点项目清表工作不彻底的问题,项目施工方认为清表不彻底无法施工,相关镇街认为剩余几户要求太高且不影响施工,责任部门长期协调不下,致使项目推进滞后。县政府督查室组织项目施工方、责任部门、相关镇街现场办公,分析症结、压实责任、限期办结,确保了工程建设序时进度。

  始终坚持把强有力的督查队伍、健全的督查网络作为保证督查高质高效的根本。县政府及办公室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多次调配人员,补充督查力量,现已配备工作人员6名,力量相对充足。本着方便工作、精准督查的原则,建立全县督查“一张网”,各镇街、部门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督查人员,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督查工作队伍。同时,借助智慧督查系统,实现督办事项“一杆到底”,精准督查至事项办理末梢。围绕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督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强化队伍建设入手,以“三提三争”活动为载体,建立“集体学习+业务培训+人员轮岗”等学习矩阵,擦亮政治本色,激发工作动能,全力锻造督查工作“多面手”。

  主动合并同类项,画好同心圆,做好“减负担、增实效”两篇文章,避免督查过多过密影响被督查单位正常工作。实施“合并”督查,梳理好督查调度重点工作,列出清单,找出共性,整合督查事项,实现“一次督查、多项联办”,规避督查事项小、杂、散、多等情况,有效提升督查效率。今年以来,对40余项杂小散事项作了动态整合联办。实施“联动”督查,强化与县委督查室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共通,对安全生产、汛期安全排查、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减少“同质性”问题督查10余次。实施“超前”督查,提前了解督办事项情况,明确督查重点,制定详实督查方案,做足督查准备工作,在督查时直奔问题,减少不必要环节,缩短督查时间,努力提高督查精度、效度。

初审编辑:田泽文

责任编辑: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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